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开 > 信息公开 >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2-04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1、制订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为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2、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

3、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中毒等的发生原因、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4、对发生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5、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

6、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工作和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7、承担疾病预防控制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以及其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警,为疾病的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食品、餐具、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工作场所卫生检测检验及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一次性卫生用品等消毒监测检验。

9、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对新建、改造、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10、依法出具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各种检验报告单以及卫生学评价书;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11、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的专业技术服务;提供健康管理相关服务,指导基层健康管理业务工作。

12、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定期组织有关考核检查。

13、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咸宁实施相关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4年9月,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卫生机构改革要求,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咸机编[2004]41号文件精神,由原市卫生防疫站、开发区卫生防疫站和市血吸虫病防治所合并组建而成,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中心下设一室、十科、一门诊。即办公室(信息科、档案室)、人事教育科(党总支办公室、工会办公室)、财务科、供应科、免疫规划科、急性传染病防科(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血吸虫病防科)、性病艾滋病防科、消毒与病媒生物防科、健康教育科(对外称“咸宁市健康教育所”)、检验检测科(质量技术管理办公室)卫生监测学校卫生科、慢性病防制科、免疫接种门诊。


第二部分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突发急性传染病往往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是重大的生物安全问题。我们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的要求,将和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时稳妥处置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强调预防为主,稳步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021年,我中心将贯彻以上理念,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能力,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一)稳中有进。

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星级职工评定办法、绩效考评制度,完成“省卫生健康委2021~2022年度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进一步优化党建工作,努力将文明创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中心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认真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各项工作安排,强化与各医疗卫生部门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进一步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的能力。在采购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监测网络建设,提升传染病监测能力。

(二)稳中有为。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国内疫情到处“冒泡”,新冠肺炎监测和防控工作将是一项长期且任务艰巨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以新冠肺炎监测和防控工作为重点,落实好各项监测和防控措施。

做好督导评估工作。及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各项工作,落实疫苗全程追溯系统全面部署,做到所有产科平台5日内及时审核,提升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和及时性。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教,提高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识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一)稳中有利。

坚持平战结合,一是要稳固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落实重点场所、人群防控措施,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二是要有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从人居环境监测与改善,公共卫生设施、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等多方面开展工作,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加紧完善基础设施,根据规划完成疾控中心大楼的建设,项目对标国内顶尖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卫生应急和疾病防控重大基础设施群,为本市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中心将以项目建设为契机,努力打造现代化、智能化、高水平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不断加强科研创新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防控重大疾病疫情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提升硬件水平、改善功能布局、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安全保障、健康服务、科学研究、循证决策和科研转化、教育培训能力。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

)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见附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6,623.83万元,比上年增加3653.59

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新增能力建设项目(疾控体系建设项目),项目预算款4000万。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3.76万元(包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27万元),占总收入25%,较上年减少244.34万元,因上年非税收入包含拆迁补偿款400万元;上级补助4473万元,占总收入68%,较上年增长367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上级补助包含体系建设项目预算拨款4000万;社保基金拨款283.07万元,较上年增长9.93万元,占总收入4%;事业收入214万元,占总收入3%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6,623.83万元,比上年增加3653.59

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新增能力建设项目(疾控体系建设项目),项目预算款4000万。其中基本保障支出1414.8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299.23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付115.6万元),较上年增长94.59万元项目支出5209万元,较上年增长355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预算115.6万元其中:手续1万元、3万元、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6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委托业务6万元、工会经9.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29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2.8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8%,比上年增加8.38万元,增长18.84%。增长原因: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新增卫生应急用车4辆,车辆运维费用因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99万元),比上年增加5.68万元,增长17.58%。增长原因:因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新增卫生应急用车4辆,车辆运维费用因需增加。

公务接待费14.87万元,比上年增加2.7,增长22.18%。增长原因:上年接待费用预算较少,因业务活动增长所需,少量增长一些。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咸宁市疾控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2.3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8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5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单位保有车辆共有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公务用车8台。较2020年初增加4台应急公务用车,2020年防控新冠疫情新增所需卫生应急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套,较上年增加7套,因2020年防控新冠疫情新增所需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520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本单位重点绩效项目有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项目,咸宁市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项目等。

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项目: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死亡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项目工作:①为2700名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提供行为干预及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服务。(干预检测:暗娼700人*2次,男男性行为者600人*2次,美沙酮维持治疗100人*2次,羁押人员300人、VCT500人、性病就诊者500人);②开展市本级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PRG样本400份、STD样本400份;③完成10例新发现艾滋病病例的流调和信息报告;④开展艾滋病病实验室检测。完成HIV抗体筛查3700人次,梅毒检测3500人次,丙肝检测1000人次。完成艾滋病确证检测200人次,完成CD4淋巴细胞检测1400人次。完成实验室质量管理;⑤保证全市1400名治疗病例的抗病毒治疗药品供给;⑥艾滋病健康教育;⑦开展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病例的管理。对县级报告的性病、艾滋病防治信息进行审核,定期撰写全市疫情报告和工作报告;⑧开展全市业务培训,提高防治能力,完成80人次的培训;⑨督导与考评。开展全市哨点监测督导、安全套项目督导、维持治疗机构年审、抗病毒治疗督导、艾滋病数据质量、梅毒报告准确性核查和性病漏报率调查、艾滋病实验室现场督导各1次,完成6家艾滋病实验室现场评审,完成年度考核评估;⑩动员支持2个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预防干预工作。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进行督导;⑪协助市卫计委,召开2次会议。

咸宁市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项目:通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掌握我市城区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城区饮用水安全。项目工作:①出厂水季监测:每季度1次对6处出厂水进行采样,检测56项指标;其中1季进行全分析,检测106项指标;②管网末梢日监测:每天对城区5处管网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9项指标;③枯水期丰水期监测:对6处出厂水和45处管网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56项指标,因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加班;④二次供水监测:每年2次对城区30处二次供水进行采样,检测19项指标;⑤委托性监测:每年预计采样70个,根据委托人要求,检测指标不固定、数量不定;⑥应急监测:灾害期间应急采样,检测5项指标,⑦应急监测需要经常加班;会议与培训:每年参加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相关会议与培训8人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