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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介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6-05-08

中心采购中介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咸宁市疾控中心四通道低本底α、β测量仪采购中介服务询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

XNCDC-20260502

采购计划

招标代理公司需帮我中心代理采购一台四通道低本底α、β测量仪(含样本前处理装置),总预算41万元。

采购服务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咸宁市疾控中心四通道低本底α、β测量仪采购中介服务询价项目招标代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招标代理的费用由设备中标方承担,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费用

2.交付期:中标后按照采购人需求交付。

3.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要求:报价方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4.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介服务成果质量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协会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报价文件的组成包括政府询价单、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6.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采购中介服务的内容进行合理调整,价格按照定标的同一口径调整。

7.售后服务:本次采购服务若在交付成果时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对其进行修正,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提交保质保量的服务成果。若由于供应商未按时交付服务成果或交付成果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需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8.限价:招标代理的最高限价参考《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执行。

五、获取询价资料

1.报名时间:202659日至51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00领取询价资料。

2.报名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413办公室

3.成交规则: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51310:00

2.递交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413办公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1310:00(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5楼519室小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项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

联系方式:0715-82569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715-8256936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公开/信息公开)(http://www.hbxncdc.com/gsgk/xxgk/

十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获取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向咸宁市财政局提起投诉,咨询电话:0715-8273640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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