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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冰箱专用实时温度监控设备询价公告

来源: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6-06-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NCDC-20260603

项目名称:咸宁市疾控中心疫苗冷链冰箱专用实时温度监控设备6台/个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壹万贰仟元(12000元)

最高限价:壹万贰仟元(12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5个工作日

二、参数要求

1.疫苗冷链冰箱专用实时温度监控设备须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自动温度监测要求;

2.支持接种门诊多台冰箱集中管控;

3.采用4G/5G全网通低功耗无线通信方式(或等效可靠无线通信方式);

4.设备内置备用充电电池,并具备低电量预警功能;

5.支持数据自动上传至湖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或具备等效接入能力并可正常完成设备注册、温度数据实时上报、历史监测数据查询追溯);

6.温度测量范围覆盖-20℃~+40℃,测温综合精度≤±0.5℃,温度显示分辨率≤0.1℃,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和工作需要;

7.具备断电停机、温度超限、网络中断自动预警报警功能,支持声光现场报警、平台端告警、手机短信/微信推送;

8.自带本地离线数据存储功能,断网状态下自动留存监测数据,网络恢复后自动补传上传;

9.设备防护等级达到IP64及以上(或同等防护性能),满足冰箱环境防潮、防尘使用要求;

10.成交供应商须随货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有效计量校准证书,免费提供技术指导与现场调试服务,确保设备正常接入湖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并提供2年免费质保和长期售后支持与运行维护。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及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享受5%的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待。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3日6月25日止,每天8:30-11:30,15:00-17:00领取询价资料。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413办公室

3.方式当面领取

4.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0:00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413办公室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6月26日11:00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5楼519室小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提交的价格应为包干价,包含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所有费用,我中心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

联系方式:0715-82569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715-8256936

、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公开/信息公开)(http://www.hbxncdc.com/gsgk/xxgk/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获取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向咸宁市财政局提起投诉,咨询电话:0715-8273640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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