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开 > 信息公开 >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致病性钩端螺旋体等核酸引物询价(二次)公告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致病性钩端螺旋体等核酸引物询价(二次)公告

来源: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6-09-01

我中心发布的致病性钩端螺旋体等核酸引物询价项目(项目编号:XNCDC-20260806)首次询价公告征集期间,无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本次首次询价采购流标。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本项目开展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NCDC-20260806

2.项目名称:咸宁市疾控中心致病性钩端螺旋体等核酸引物询价项目(二次)

3.服务完成时限:两年

4.参数要求:采购致病性钩端螺旋体核酸引物、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核酸引物、巴尔通体核酸引物。所有引物需严格符合国家疾控检测标准,具备特异性强、灵敏度高、无核酸污染、无交叉反应的特性,可适配实验室常规荧光定量PCR检测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检测标准等详见第一次询价公告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失信及相关行政处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核酸检测试剂、引物耗材相关供货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所需核酸引物为全新正品、符合国标检测标准的相关佐证材料,可提供产品质检报告、技术参数说明等相关资料。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2日至94日,每日8:30-11:30、15:00-17:00领取询价资料;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413办公室;

3.方式:当面领取;

4.售价:免费。

四、报价相关要求

1.供应商须按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填报含税总价,报价包含核酸引物产品费、包装费、运输配送费、质检费、税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售后答疑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不允许分项缺项报价,缺项报价直接视为无效响应。

2.本次为一次性报价,不组织第二轮报价。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书面承诺所供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巴尔通体、致病性钩端螺旋体核酸引物为全新正品、符合国家疾控检测标准,同时明确产品质保期限(不得低于2年)、供货响应时限、售后技术服务保障方案。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资料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710:00;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413办公室;

3.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

1)询价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核酸检测引物、试剂耗材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如有);

5)全新正品核酸引物、符合检测标准及质保服务书面承诺;

6)诚信履约承诺书;

7)无重大违法违规声明。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9月711:00(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5楼519室小会议室。

七、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开展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2.评审规则:在全部满足产品正品、国标检测标准、完整供货、质保期不低于2年等实质性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小组有权对异常低价进行质询,供应商无法合理解释产品来源、质量标准、供货保障及售后措施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

联系方式:0715-82569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715-8256936

十、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公开/信息公开)(http://www.hbxncdc.com/gsgk/xxgk/)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获取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向咸宁市财政局提起投诉,咨询电话:0715-827364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91